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

與陽明醫哥正面交鋒

以下是與PTT鄉民F君的訪談紀錄。根據F君說,因為他對陽明醫哥這個人的各種惡劣言詞和行為強烈的批評,因此導致了醫哥(仍不知是否本人)對其提出加重誹謗告訴。偵查庭上F君與醫哥正面對上了。在此對F君做出文字訪問,藉此讓外界更多地瞭解醫哥這號人物。
其中多參雜主觀意識,請注意。


記:您好,想先請教一下F君被告的始末。

F:您好,嗯……這段事說起來還挺鳥的,而且又臭又長。我簡單點說吧,兩年前的一次事件,醫哥瘋狂地在PTT和另一個叫Komica的討論區鬧板,而我正好捲入那次的風暴中。

記:具體來說是如何?

F:大家都知道醫哥是怎樣的愛釣魚,但我在一次鄉民集體批判中正好被他盯上。或許從醫哥的角度來看,是被神選上了也說不定。
那次好像也是另一名板友被醫哥騷擾吧,我或許站得出來一點,於是就被醫哥鬧到現在啦。(苦笑)

記:那麼被告的事件原由是?

F:我後來有持續追蹤醫哥的一些言論。有些真的很明顯就是釣魚騷擾這類,但也有針對特定族群惡意謾罵的,像單親媽媽、聽障生,還有特別歧視女性,我不知道為什麼。
總之我後來在醫學生這個板上發了批評他的文章,當然沒有講得多好聽。但我最看不起這種只會躲在螢幕後面嘲笑別人的沒種男。

記:因為這些批評文字所以被醫哥提告?

F:對,他還特地說了他已經對我提告的事。當然我那時候也有點無聊,講些垃圾話嗆他只是嘴上說說,不過倒是沒想到他真的提告就是了。
後來我去做筆錄發現,他是聖誕夜去提的告,心裡面五味雜陳(笑)

記:所以接下來發生什麼事?

F:接下來我現實生活忙了好一陣子,直到警察通知我做筆錄為止。承辦的是一位姓徐的巡佐,他人很好,特地跑了大半個台北到我住處附近給我做筆錄,只因我沒辦法跑那麼遠。話又說回來,我去哪做筆錄,不就等於知道醫哥的住處在哪一帶了?這想必是醫哥始料未及的。
徐巡佐說這樣的案件他不是沒接過,但接了還是要承辦,對他壓力很大。他說當月每天都到十一點才下班。聽到這裡我對醫哥的憤怒更加深了,但還是給巡佐道歉,畢竟給他添了麻煩。

記:筆錄大概做了什麼?

F:就事件陳述之類的,不過我也確認了醫哥告我的時候使用了什麼稀奇古怪的證據。他提出了一份我掛在PTT簽名檔上好一陣子的一篇惡搞論文,其中提到陽明醫哥的帳號有哪些、事蹟大概有哪些,他就拿這個當證據告我,我還真有點傻眼。連巡佐也摸不清這是做什麼的。

記:接下來,應該是開偵查庭吧?

F:對。其實我還有掌握疑似醫哥這個人的一些資訊就是了,不過也不好公開。總之之後傳票到了我住處和我家,我媽倒把我罵個狗血淋頭就是。不是因為犯錯,而是因為惹麻煩。這真的是個大麻煩。

記:請描述一下偵查庭那天的情形。

F:那天是我第一次到士林地檢署去。因為迷路,趕到偵查庭時又跟一般庭搞混了,結果還以為遲到了。結果偵查庭外卻還是排的滿滿的。這年頭偵查人員也不好做啊。
總之,我去到那邊好好的找個角落位置等著。這時候有個人吸引了我的注意。

記:那是怎樣的人?很重要嘛?

F:很重要,請聽我說。我看那是個跟我年紀差不多的小伙子,很高,精瘦,似乎有挑染,但是眼神傲慢,態度很囂張。

記:怎麼說?

F:他身高很高,腳自然很長吧。就這麼大搖大擺伸長了腿擱在狹窄的走廊上,佔據了走廊超過三分之二的寬度。論誰走過去只要不注意肯定給絆倒的。這不囂張還有什麼才算囂張呢?

記:原來如此。

F:除此之外他給我其他印象是有些錢,很捨得花,知道打扮但是很不會打扮。皮靴看起來很名貴,但是配上深色系的外套、襯衫和長褲(印象是牛仔褲吧)就顯得土味很重。照理會花錢買這樣檔次的衣服都知道一定程度的穿搭法。
另外衣服雖然很好,但淺藍色背包就顯得很廉價,大概是夜市地攤貨之類的吧,看起來很突兀。我並沒有批評背包的意思,但就我給的結論,知道打扮但是很不會打扮。
在他囂張地把腿跨在走廊上時,我狠狠地盯著他看。照理說我應該是要出聲提醒的,但今天第一次上偵查庭心理有些影響,不知道為什麼我沒有這麼做。但他有跟我眼神對上過,不過大多等待的時候都在不停看手機就是。

記:你想說這個人,就是醫哥?

F:我到現在也還沒有肯定告我的人是不是醫哥,但告我的人是他沒錯。等叫名的時候我才確認了此事。說起來有個小插曲,我等到後來坐到了醫哥附近的位置,和他相隔幾個位置吧。但在我附近有個同樣在等的中年人,他身上一個味道讓我受不了,我只好又往醫哥那挪動一格。這時候恰好醫哥去了廁所,把背包放在原位,結果你知道嗎?他回來看我好像位置換了,立刻眼神驚恐把背包往他另一個方向擺。現在想想他肯定是以為我對他的背包動了手腳,哈哈。

記:接著應該是進去偵查庭裡了吧,能說說裡面發生的事?

F:當天我帶了一些資料過去,既然他告我,我當然得試圖證明自己無罪。裡面主要是醫哥大量的鬧板事蹟,以及我自己也被騷擾以及不當利用個資的一些證據。
開庭的時候我還是有些緊張,而且叫名的時候我對於這囂張小毛孩就是醫哥?有點驚訝,所以是在他之後進去的。但更令我驚訝的是,醫哥一進去偵查庭就站上了左邊的被告席。

記:……被告席?

F:我查了資料,偵查庭左方應該是被告席的席位,但被醫哥佔去之後,我只能站到右方原告席去。經法警提醒後我們才交換了位置。那可說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離面對「醫哥」這個人,我想也是鄉民中唯一一個。
他還是那臉不屑的表情,怎麼說呢,像是在看一沱腹瀉產生的稀屎那樣。不過我是冷笑一下,剛才的緊張不知道去哪去了。原來他根本沒告過人,還嗆了別人要提告那麼多次。
然後就是一些例行資料確認,筆錄確認之類。我拿了醫哥鬧板引戰的資料請檢察官過目。由於有些慚愧,我把對檢察官的稱呼都加上了「大人」二字,畢竟這事情由始至終都是毫無意義的鳥事。這樣看起來我倒有點像小孩做錯事來賠罪的家長。

記:檢察官當庭有什麼表示?

F:首先是這樣,確認提告的發言是我所為後,檢察官就詢問理由為何,然後瀏覽我提出的資料。但說真的當下我印了大概一兩百頁有吧,檢察官也認為幾篇文章內容醫哥只是提出個人看法而已,於是我只提出其中幾篇程度比較嚴重的文章。我知道檢察官曾在高雄服務,便找了醫哥辱罵高雄人的文章給檢察官看。這招見效,檢察官便詢問醫哥這篇文章是否出自他手。

記:那醫哥承認了嗎?

F:嗯。他承認那篇文章帳號QooPtt是他借自別人的手上,不過說到這裡他已經開始有些含糊其詞了。
聽得出來檢察官覺得這案件根本無聊到家,他說乾脆草草結案放我們回去你戰我我戰你算了。聽起來是有點無奈。
檢察官也有問陽明醫哥的稱呼由來,他說是網友給他取的。但檢察官卻又說,既然你分身帳號這麼多你也可以不承認你是陽明醫哥啊。

記:那醫哥的回答是?

F:他竟回答有很多同學都知道他被叫做陽明醫哥……既然這樣那他還能對他分身鬧板這些事情持之以恆,想必也不怕被同學嘲笑了嘛。說真的不笑才不正常,若是我是他同學還會狠狠地說教一番哩。
更扯的是醫哥還說,若是我針對他某個分身帳號罵他就不會提告……這邏輯真是……唉。
對了,說來不怕笑,我研究所是研究聲音和語音訊號的領域。在偵查庭的螢幕上顯示有錄音的聲波波形。我可以從那看出發話者的情緒大致是怎樣的。

記:你覺得醫哥情緒變得如何?

F:有些激動、焦躁,因為聲波開始起伏不定。但他有可能覺得被羞辱,可見醫哥是個自尊心強烈的人,畢竟這起案件他是原告,不應該會有理虧的反應。
接著檢察官針對我所描述醫哥鬧板、開分身帳號騷擾等行為要醫哥承認,醫哥也一一承認了,他的確有發言偏激、分身帳號騷擾等行為。不過這裡他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辯駁。

記:那辯駁是什麼?

F:醫哥說,我的行為都有遵守某條法律的「線」,我覺得我都沒有跨過這條線而這些人有。我當下就想吐槽你是有直死魔眼嘛?看的到別人看不到的線。
不過檢察官真的回答很妙,我體會到他確實是專業人士。

記:檢察官的回應是?

F:他說既然你有自己訂定的那條「線」,那別人也有他們自己訂定的那條「線」啊!憑甚麼你要別人去遵守你畫的線呢?
我當下雖然一直保持苦笑,但真的是忍得很辛苦。這句話說出我心底話來啦。
不過這時我不知道為何,雙手是放在檢查庭上一道欄杆上頭對吧?那欄杆不知道何時開始一直搖個不停。我還想說是不是我的問題,結果撇過頭去看,才發現醫哥也把雙手放在欄杆上,那個手狂抖啊!不下七級地震。我也不知道他為何手抖的這麼厲害,還想說站這麼挺總不會癲癇了吧?

記: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手抖就是了。那麼接下來呢?

F:當下已經拖了很長一段時間了,我覺得檢察官有點想早點結束偵查庭的意思,原本還拿了其他證據,不過檢察官請我回去重擬答辯狀了,所以就沒有再針對這些證據延伸下去。
醫哥似乎還要因為我開玩笑的話要提告恐嚇,被檢察官要求另開他案去了。
他在筆錄上簽字的時候,字跡歪七扭八的,跟警局筆錄的簽名完全不同。
最後檢察官還語重心長對醫哥說,不要再在網路上筆戰了啊!但看起來醫哥是沒聽進去。

記:意思是醫哥仍然持續在網路上筆戰。

F:對!反正也是意料中的事情。

記:那麼接下來是等檢察官審理結果?

F:我這邊現在是有幾點主張。第一,我認為原告並非「陽明醫哥」,因為他使用過這麼多帳號,又只有口說同學知道他是「陽明醫哥」。
第二,他憑甚麼證明「陽明醫哥」就是代表他?這是別人取的稱呼,就像鄉民取「白賊義」也只有鄉民知道指誰,沒上PTT的未必知道。
他還在PTT上提出我使用的某個遊戲帳號就叫「陽明醫哥」呢。
我試過了很多方法,以及聯絡很多被他騷擾過的板友,最後還是被某些不明究理的板務放任醫哥繼續騷擾板友,還讓醫哥囂張地對我提告。還好始終能給他下下馬威。我想我還是盡量為所能為吧。

記:你對受騷擾以及有可能受騷擾的板友有什麼話說嗎?

F:像陽明醫哥這樣的人很多,別期望你不會碰上,除非你永遠不開口。永遠不要理會他們,因為他們永遠比你閒。也不要害怕他們,因為會助長他們的氣燄。這些人終究還是普通人,不可能混網路混一輩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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